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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2023-05-17 (12:18:36) 编辑

关于新余高新区设立残疾证办理业务窗口的通告

 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残联、省卫健委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《扶残助残“一件事一次办”攻坚实施方案(试行)》的通知(赣残联字〔2023〕2号)要求,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全面优化残疾人证办理服务,着力解决残疾群众办事“多地跑”“折返跑”等问题,从2023年5月15日起,高新区设立残疾证办理业务窗口。


  一、残联业务窗口地址:高新区社会管理局一楼105室(联龙电子南门斜对面)。


  二、联系电话:0790-6862198;13407909896。


  三、办证时间:8:30—12:00,14:30—17:30(法定节假日、周末除外)。


  四、残疾人证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


  1.申请所需材料。具有高新区户籍的视力、听力、言语、肢体、智力、精神及多重残疾申请人或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、户口簿原件、2张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照和因病伤残有关证明。(异地残疾人申请“跨省通办”还需提交当地有效居住证。申请智力、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。)


  2.符合申请条件的。按要求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》填写好残疾人个人基本信息或监护人信息,由高新区残联窗口工作人员签字盖章,并告知到指定的评残医院进行残疾鉴定。


  3.经医学鉴定存在残疾的。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》(医院盖章)、身份证原件、户口簿原件、2张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照(申请智力、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)到高新区残联窗口办理残疾人证。


高新区社会管理局


2023年5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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